见着失魂落魄起来,像起丧家犬了。他又觉得好笑,又觉得自己刚才还是该拦一下。他安慰起来,他很擅长安慰人,特别是安慰他。他一面信口说些引经据典,足见道理的话,一面继续遐思——想在这个人睡着的时候把这人操醒,想在这个人醒着的时候把这人操晕,想把这个人绑起来操,想把这个人按进水里操,想——
“子稷,”他听见那人说,“我能认识你,真好。”
真好吗?他知道:真的不好。
在骗这个人,在哄这个人。连刚才拿自己的事做安慰,都掺杂着谎话——他并不是因为方士的话才被起名叫弃之的。
“我也不会弃你,”那人感动地继续说,“我也会一直在你身边的。”
他首先别过视线,又忍不住想回过头来。狗,忠心耿耿的狗,只要不打它,就会一只跟着你的狗。很安心,很舒服,很喜欢。想看,想一直看,想一直看着身边站着这样一个对他这样好的——人——
这想望远胜过满足那些压抑的欲望。
“嗯,好啊,”他说,“我记住你这句话了,阿信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