爹正要生气,侧面却冲来了人。
“我帮忙背着。”来的是个肩膀受了点伤的新族人,他直接把孩子背到背上,颠了颠,“小勇士快别闹了,我背你可好?”
“哎呦可真是!”阿爹忍不住骂孩子混账,然后就是止不住的感谢。
一万人宛若蝗虫过境,所过之处,所有凑上来的兽类无一幸免。
两人高的野猪进了人们的肚子,獠牙被收到板车上;硕大的棕熊成了砧板上的肉,从熊掌到皮毛,全是能叫得上价的珍品;由十几只马鹿组成的鹿群,被人团团围住,全卸了鹿角才被放生。
至于那些野兔野鸭野狼,能吃则吃,能用则用,绝不浪费一点。
到后来,人们尝到了甜头,甚至想主动出击。
幸好狄霄和苏格勒理智尚在,再三明令禁止,狩猎需适量,绝不可因一己之私,破坏了整个草原的生态。
不知不觉中,庞大的队伍走到河流尽头,今冬第一场雪也来了。
自入了冬,队伍的速度就慢了下来,存了许久的皮毛派上了大用场,粗野地裹在身上,除了美观度欠佳,实用性却是极好的。
虽说这些皮毛要是卖出去,肯定能大赚一笔。
但人都没了,要钱又有什么用。
在这一方面,几个能主事的人持相同立场,毫不吝啬地将皮毛下发过去,还有在拔都儿部准备下的那些棉花,缝成厚实的棉被,夜里搭在身上御寒。
一路虽艰难,但路都是人走出来的。
冬去春来,百花盛开。
浩荡的迁徙大军到了大瑜边外。
听从明窈的建议,他们到城里请了一队镖师,用皮毛做抵押,请他们带路,引他们去往西南草原。
来了大瑜,众人才发现,原来大越话和大瑜话也有差别。
正当人们因语言不通而为难时,还好明窈站了出来,她充当了翻译的绝色,好歹能与镖师正常交流了。
只涉及到他们来历的时候,皆被她含糊了过去。
七月中,历时八个月,众人终于抵达大瑜西部草原。
遥远的南面可以看到影影绰绰的山脉,或高或低,最高的山峰耸入云霄,飞鹤从云雾间穿梭而行。
仰头望着,依稀能看见山顶的积雪,雪间青松屹然伫立,偶有秃鹫雄鹰落在松枝上,带着松枝不住颤动,同时威吓了展翅飞来的鸟儿。
此处久无人烟,动物们便是唯一的主宰。
即便与山脉相隔甚远,仍能感觉到人类的渺小。
人们望着这堪称神迹的景象,不约而同地屏住了呼吸。
过了不知多久,在第一个人跪地祈祷后,其余人也陆陆续续跪拜下去,这些人来历不同,信仰亦不同。
但所有草原的子民都信奉着草原之神。
这边的原野与之前并无什么不同,入目所见,皆是大片绿原,为人们所熟悉的野鹿在溪边啜饮,却不知后面早有狼群虎视眈眈。
草原之神保佑,保佑他们皆有新生。
作者有话说:
大迁徙结束的前两天,族人们没有进行任何安家行动。
人们不约而同地仰躺在草地上,板车被丢弃在一边,牛羊马也被放开肆意觅食,享受着远行后彻底放松的时光。
便是明窈都赖在地上不肯动弹,夜里嫌地上凉,就把狄霄拽过来,整个人都蜷缩在他怀里,鼻翼间全是青草的潮香,还有男人身上独有的宛若太阳般的气息。
就这样摆了两天,人们从长途奔袭后的疲乏中缓过来,望着那一望无际的原野,胸口无限徜徉。
他们在大越边外的草原上生活了十年、二十年乃至几十年,世世代代生存的家园,在他们眼中是自带滤镜的。
但再怎么有失偏颇,也无法说出此地不如原来的话。
这片土地上因少人类足迹,百年来还维持着最原始、最天然的生态,青草久无人打理,有些地方已有半人高,再往南走一走,一条四五丈宽的河道滚着水花,一路延伸入深山。
河道两侧常有动物饮水,因没有受过人类侵扰的缘故,对于难得一见的人类,全无惧怕避让,哪怕脚步声到了跟前,仍不能叫它们动弹分毫,该吃草就吃草,该喝水就喝水,一派怡然。
还有那不知道从哪里来的灰色野兔,带着一家数口蹦到人群中,耸动着小鼻子在人们的靴上嗅闻,被人提溜起耳朵,前爪才蹬了两下,便温顺地自然垂下。
狄宇伸手去戳它的肚子,却被野兔四爪抱住,软乎乎的爪垫蹭在指肚上,爪尖的一点粗粒完全可以忽略不计。
看着这无比亲人的野兔,狄宇顿生不忍。
然半个时辰后,他就地架起柴堆,脚底下踩着一根细绳,细绳的另一端绑在灰兔子的后爪上,任它怎么蹦跶,都逃不出牵制。
明窈一脸难言:“不是说都不忍吃它了吗?”
狄宇低头摆弄着柴火,指了指肚子:“饿了。”
“……”很好,有理有